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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(教育学)项目的通知
 
通讯员:高等教育研究院       责编:谷小川       审核:奚新国   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25-06-24 09:59:14
 

各部门、单位:

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(教育学)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

1.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(含)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,或者具有博士学位。

2.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(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)。

3.不得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。

4.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%以上。以博士学位论文、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,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(答辩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之前),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,且增删、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%以上。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%的不得申报。

5.已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、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,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。

二、申报名额

名额不限。

三、申报方式

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(教育学)项目实行线下申报方式。申请人须将填好的纸质版申请书、申报成果交学校高等教育研究院审核、签署意见并盖章。纸质版申报材料由学校高等教育研究院统一寄送,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不接受任何形式个人报送。

四、申报材料

1.申请书6份。

2.申报成果6套。书稿和成果概要用A4纸双面印制、左侧装订成册;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,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,并附修改说明1份。

3.成果查重报告1份。

4.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,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6份。

请于7月15日下午3:00-5:00,将纸质材料报送至高教院闫老师(地址:行政楼726;电话:88168781,15950232656),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:fgbgjy@ycit.cn

附件:

1.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(教育学)项目申请书(重点项目、一般项目)

2.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(教育学)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

3.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


高等教育研究院

2025年6月24日

 
来源:发改办、高教院 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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