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,各部门、单位: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教社科厅函﹝2025﹞12号)及省教育厅《关于转发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现将我校组织申报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
(一)受理成果范围
为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,根据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自主知识体系研究布局,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,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:1.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;2.马克思主义理论;3.中共党史党建学;4.纪检监察学;5.公安学;6.哲学;7.理论经济学;8.应用经济学;9.法学;10.政治学;11.社会学;12.民族学;13.教育学;14.心理学;15.体育学;16.中国语言文学;17.外国语言文学;18.新闻传播学;19.考古学;20.中国史;21.世界史;22.艺术学;23.管理科学与工程;24.工商管理学;25.农林经济管理;26.公共管理学;27.信息资源管理;28.国家安全学;29.设计学;30.区域国别学。
本届评奖单设“教育科学研究”专区,由原“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”受理成果范围与上述“13.教育学”整合设置,对教育学成果单独组织实施。拟申报“13.教育学”成果,均需通过“教育科学研究”专区申报。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与“教育科学研究”专区不得同时申报,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。
特别提醒:第十届教育部奖成果范围较第九届有所调整,请申报人根据所报成果慎重选择学科组。社科处负责受理除“13.教育学”以外的29个学科的成果奖申报,“教育科学研究”专区相关申报工作另行通知。
(二)奖项设置和数量
设置著作论文奖、咨询服务报告奖、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。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,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、二、三等奖。
本届奖励数量为1500项,其中“教育科学研究”专区190项。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,允许各学科、各类、各等级奖项有空缺。
“教育科学研究”专区申报名额和奖励名额单列,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单独评审、单独公示。
二、申报资格和要求
本届参评成果范围是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:1.著作(含专著、编著、译著、工具书、古籍整理等);2.论文;3.咨询服务报告;4.普及读物。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《实施办法》有关规定及相关答疑(附件1-2)。
三、申报名额
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(“教育科学研究”专区单列),我校申报名额为1个。
四、申报工作安排
(一)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。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(http://www.moe.gov.cn/s78/A13/)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•申报系统(以下简称申报系统)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。请按申报系统说明、提示和要求填报。通过校内评审的成果由社科处统一上传到申报系统中。
(二)我校申报时间安排
10月28日上午11:00前,以学院(部门)为单位统一汇总后提交至社会科学处(行政楼528),逾期申报不予受理。
(三)申报者可访问(无需登录)申报系统下载《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评审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报评审表》),按要求填写、打印后提交学院。《申报评审表》启用2025年新版本,以前版本无效。
(四)各学院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,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、汇总。审核重点:1.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、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;2.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,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;3.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;4.申报资格、申报材料是否符合实施办法和申报通知有关规定,申报材料是否真实。如发现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情形,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。
(五)材料报送
1.纸质申报材料包括:《申报评审表》、申报成果、证明材料、《申报汇总表》,所有申报材料提交后不再退还。网上提交信息应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,和申报成果无关的材料无需提供。各单位报送的《申报汇总表》按照推荐优先顺序进行排序,所有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本通知邮箱。
2.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
(1)《申报评审表》均为3份,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。
(2)申报成果
著作类、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1份,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,标明申报单位、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。
论文类、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一式1份(可用复印件)。论文类成果材料包含所在期刊封面、目录页、版权页和论文全文,咨询报告类成果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和采纳证明。
3.证明材料
证明材料与《申报评审表》份数一致1份,统一装订在《申报评审表》后。论文及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按《申报评审表》、成果、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。
注:暂不需要按照申报答疑第33条所说的“3份”“9份”等要求,但是除提交份数以外的其他要求,如附件内容、加贴标签、打印装订等要求要与其一致,所有申报材料提交后不再退还。待遴选后确定拟推荐成果会另行通知,届时需按教育部文件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并提交纸质材料。
五、补充说明
(一)“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科)申报评审表.doc”须使用Windows版的微软Word在“页面视图”(或“打印布局”)下进行编辑,不支持WPS和苹果Mac版Word。
(二)如果打开解压后的Word文件时,遇到Word提示“安全提示:已阻止宏运行,因为文件来源不受信任”,请先关闭Word软件,再到资源管理器中在这个.doc文件名上单击鼠标右键,打开“属性”对话框,在对话框靠下的位置,勾选上“解除锁定”,并按“确定”即可。
(三)如果申报表中的内容涉及到图表,请先另建文档,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,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,再粘贴到申报表中对应正文区域,以免破坏申报表中隐含的脚本程序,导致最终无法通过“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”这一关键步骤。
链接: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工作的通知
http://www.moe.gov.cn/srcsite/A13/moe_2557/moe_2558/202510/t20251022_1417635.html
社科处联系人:杨老师,电话:0515-88168091,邮箱:919287999@qq.com。
附件1: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实施办法.doc
附件2: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答疑.doc
附件3: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评审表.zip
附件4: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汇总表.xls
社会科学处
2025年10月23日